蒲松龄笔下《聊斋志异》如一面铜镜,映照人间百态,吴令》一篇,篇幅精悍却锋芒毕露,在神权与人权的激烈碰撞中,一位地方官员以血肉之躯撞向千年积习,其勇气与担当,在今日教育语境下更显珍贵。
《吴令》的故事并不复杂:吴地新县令甫一上任,正逢城隍庙会,当目睹“彩棚演剧,祭品丰洁,香烟蔽天日”的奢靡景象,与民间因供奉而“贫者典质以应”的凄苦现实形成刺眼对比时,他怒不可遏,这位县令做出了惊世骇俗之举——他直斥城隍为“淫昏之鬼”,并“指神而数之”,曳神于地,笞之二十”,其后,当阴司小鬼以“有忤于我”为由索命,他厉声斥责:“尔等生前亦人,何一旦为鬼便失人心?吾为民请命,虽死何惧!”终至“气绝而卒”,以生命完成了对虚妄神权的最后一击。
这则故事在清代宗教氛围浓厚的背景下,其颠覆性不言而喻,县令的“笞神”行为,是对“敬鬼神而远之”传统的公然反叛,更是对世俗权力屈服于神权的激烈挑战,这种精神,与欧洲启蒙运动时期哲人们“敢于认识”的勇气遥相呼应,蒲松龄借吴令之口,喊出了对蒙昧秩序的质疑:“此等靡费,皆民脂膏,尔何功于民,而享此丰腴耶?”其矛头直指神权合法性的根基。
吴令的“笞神”绝非鲁莽之举,而是基于深刻观察的理性判断,他敏锐洞察到庙会盛典背后是百姓“典质以应”的沉重负担,神像金身之下是民生的凋敝,这种穿透表象、直抵本质的洞察力,正是批判性思维的核心,县令的行动逻辑清晰:神祇若不能护佑生民,反成盘剥的帮凶,其偶像便失去存在的正当性,他以“笞神”这一极端行为,完成了对神权压迫的祛魅——当泥塑木雕被拖下神坛痛打,其虚幻的权威便如沙塔般轰然崩塌,百姓由最初的惊骇到最后的悲恸,标志着一种集体觉醒:“民皆感泣,为建祠宇,岁时祀之”——他们祭祀的不再是虚无的神,而是为民请命的人。
吴令形象最撼人心魄处,在于他清醒的殉道意志,面对阴司索命,他毫无惧色:“吾为民请命,虽死何惧!”这句宣言如金石掷地,超越了个人生死,将个体生命价值锚定于公共福祉之上,这并非愚勇,而是源于对职责的深刻体认——权力来自民众托付,自当反哺于民,这种“为民请命”的担当,与儒家“仁以为己任”的精神一脉相承,却在封建官僚体系中如流星般耀眼而罕见,他的生命虽戛然而止,却以最壮烈的方式完成了对官民关系的终极诠释:官员之生命价值,在于成为苍生的盾牌而非神权的祭品。
反观当下教育,知识的灌输常掩盖了思维的锻造,学生擅长解答标准试题,却在面对复杂现实时失语,当教材成为不容置疑的“新经典”,当标准答案成为思想的牢笼,批判性思维的种子便难以萌发,我们培养了许多“知道分子”,却罕有能如吴令般穿透迷雾、直指核心的思考者,更令人忧虑的是责任教育的缺位,当分数成为唯一标尺,对公共福祉的关怀、对社会不公的敏感,往往在功利追逐中消磨殆尽,学生精于计算个人得失,却可能对“典质以应”的民间疾苦视而不见。
吴令的孤勇对今日教育是刺耳的警钟,教育需在课堂中为质疑开辟空间:语文课上,可引导学生拆解《吴令》中县令与城隍的权力结构;历史课中,可对比中西祛魅历程的异同;社会实践时,可鼓励学生调研身边“形式主义”背后的真实民生代价,当学生敢于对“从来如此”的权威发问,教育的启蒙之光才真正点亮。
责任感的培养更需走出书本,可借鉴某些学校的“校园民生提案制”,让学生围绕食堂定价、校服选用等切身事务展开调研辩论,体验“为民请命”的责任重量,当学生为改善校园环境据理力争,便是在实践吴令精神的现代回响——在有序参与中理解:担当不是虚妄口号,而是对身边世界的切实关切与勇敢介入。
蒲松龄笔下吴令的笞神壮举,不仅是对神权偶像的祛魅,更是对人心深处怯懦与盲从的宣战,当教育敢于培养能“指神而数之”的清醒者,能“为民请命”的担当者,我们方能在传统与现代的交汇处,寻得那份穿透时空的思想锋芒。
这青袍裂处迸发的勇气,终将在新一代心灵中点燃星火——它未必惊天动地,却能在每个质疑蒙昧、守护公义的瞬间悄然发光。